因計畫內容大幅修正,為避免後續產生履約爭議,原「臺中市政府金安心工程計畫」訂於今(113)年12月31日終止實施,「臺中市政府金安心工程計畫2.0」自1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一)自114年1月1日起廢止本府111年4月13日府授勞檢字第1110082237號函所發布「臺中市政府金安心工程計畫」,並於114年1月1日為認證停止日。
(二)為給予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事業單位履約上緩衝時間,金安心計畫負責人安全衛生研習會仍於今(113)年8月、10月、12月各辦理1場次,協助施工廠商盡速取得基礎級認證。
(三)自113年8月19日後開工之工程案件,無需辦理登錄及後續基礎級與成長級認證。如因停止認證致施工廠商無法依契約規定於期限內取得基礎級與成長級認證,屬不可歸責於施工廠商之事由,各工程主辦機關依契約本權責辦理。
(四)新計畫詳細內容可至本市勞動檢查處官網(另開視窗)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