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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化學物質屬標準登記第二級至第四級經取得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登錄後,得免依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申請核准登記

勞動部於109131日以勞職授字第10902000242號函公告新化學物質屬標準登記第二級至第四級經取得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登錄後,得免依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申請核准登記之公告影本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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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04
  • 發布日期: 2020-02-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 點閱次數: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