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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09年10月14日勞職授字第1090204063號公告「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 單位,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

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於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時,應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依線上表件格式填報資料,並完成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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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0-20
  • 發布日期: 2020-10-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 點閱次數: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