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116年度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由新臺幣196元調整為新臺幣205元,爰依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5條第2項規定,外送員「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之保障金額」由原新臺幣45元,調整為新臺幣47.1元,並自中華民國116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