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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招募志願服務性質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招募志願服務性質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
徵才機關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資格條件 1、理工相關科系大專以上畢業,並具3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及2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3、具1年以上勞動檢查員經歷。
4、任教於大專院校安全衛生相關科系,並具1年以上之教學經驗。
有效期間(起) 2025-12-15
有效期間(訖) 2026-01-17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進行安全衛生基線調查。
2、輔導建立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3、輔導事業單位規劃職業安全衛生組織管理並實施自動檢查。
4、協助事業單位訂定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宣導事宜。
6、協助事業單位推動零災害、預知危險活動。
7、協助事業單位建立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8、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辦理危險物、有害物標示事宜。
9、輔導改善其他安全衛生工作。
10、勞工相關法令、權益宣導。
工作須知:
1、應確實依交付名單協助輔導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尤以立即危害項目為優先。
2、輔導員須協助推動本案計畫之第一次輔導計600 廠(場)次,第二次輔導計270 廠(場)次,故每位輔導員必須於期限內完成第一次輔導計15廠(場)次,第二次輔導計7 廠(場)次之臨廠(場)安衛諮詢輔導,且須於期限內完成追蹤,並按期限繳回工作報告及完成服務工作,上述事項如有執行困難或進度落後等情事時,應事先反應,以利調整人力支援,若因故無法達成者,至少完成10(場)次以上。
3、輔導工作報告由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提供(含紙本及電子檔案),輔導員完成輔導後,依式製作紙本及電子檔報告。(需自備數位相機及諳電腦文書作業)。
4、以上均列入年度輔導員評核指標檢討案件輔導品質及數量,如有不適任者,下一年度即不予續聘。
工作地址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轄區內之中小企業及營造工地等。
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15年1月16日前(郵戳為憑)檢附
1、報名表。
2、1 吋照片1 張 (背後請寫姓名)。
3、身分證影本。
4、學經歷證明影本。
5、相關證照影本,備妥後請e-mail 或郵寄至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 號2 樓)—蘇先生收。
其他 輔導期間:
自115 年2 月至115 年10 月。(期間需配合參加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及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辦理之必要專業訓練課程)
注意事項:
1、為利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推動臨廠(場)安全衛生輔導並保障勞工安全,如錄取人員無法配合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執行內容及時程,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有權停止該人員職務並要求繳回識別證。
2、本年度「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輔導員」資格限制如有異動以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公佈修正後資格為主。
3、本輔導員為志願服務性質並無支領任何工資。
4、為保障輔導人員服務期間安全,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將提供輔導員團體保險,但若未執行任何一場次之輔導,將追回保險費用。
連絡人 諮詢服務請洽臺中市勞動檢查處-蘇先生,電話(04-2228-9111 轉36716)或傳 真(04-2527-7875),電子信箱: seangrace@taichung.gov.tw
連絡電話 04-2228-9111轉3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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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15
  • 發布日期: 2025-12-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 點閱次數: 80